(原標題: 廣州稅收代理公司帶你了解“營改增”)
隨著財稅[2013]37號文的簽發,營改增的帷幕將在全國拉開,原有的一些與營改增相關的文件即將廢止,廣州稅收代理公司帶你了解“營改增”,包括: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3號)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2〕53號)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應稅服務范圍等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2〕86號)
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六)和第(十八)項。
廣州稅收代理了解到廢止后的以上文件、條款,8月1日后生效的以下四個文件統領營改增財稅法規: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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