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廣東省小微企業多項稅收優惠獲得延長 )
廣東省在《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其中包括,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的技術類服務平臺納入現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將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將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 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結合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研究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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