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iPhone5等20種商品過關仍需全額征稅)
【導讀】iPhone5今日在香港全球首批開售。眼下中秋、“十一”雙節來臨,赴港旅客需注意,最近適逢深港聯手打擊“水客”走私,即使只是在香港購買用作自用,iPhone5等20種商品仍需全額征稅。
iPhone5今日在香港全球首批開售。眼下中秋、“十一”雙節來臨,赴港旅客需注意,最近適逢深港聯手打擊“水客”走私,即使只是在香港購買用作自用,iPhone5等20種商品仍需全額征稅。如果攜帶入境被查獲,需征稅10%,按照5588元港幣的官網價格,即至少征稅450元。此外,干鮑魚、燕窩、奶粉等超過5000元的部分一旦查到,也要被征稅。
iPhone5按發票價格征稅10%
9月7日起,深港決定聯手開展專項行動打擊“水客”。此外,海關對旅客個人攜帶入境的物品,也有相關的征稅規定。其中,對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個人物品,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已有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如名貴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iPhone5等觸摸屏手機及iPad等平板電腦等,也屬于全額征稅范圍內。
對于今日上市的iPhone5,深圳海關相關人士表示,尚未確定完稅價格。其解釋,以32G的iPhone4S為例,完稅價格固定為4500元,按照10%的稅率征收,如果旅客在港購買后攜帶入境被查獲,需要征稅450元,而對尚未確定完稅價格的iPhone5,則按照發票的價格,或者相同產品、相同來源、主要市場的價格,征稅10%,即按照香港蘋果官網公開的iPhone5價格,16G的售賣價格為5588元港幣,超過4500元人民幣,即至少需征稅450元,32G的iPhone5,至少征稅500元。
一日多次通關不享受免征稅
除了全額征稅商品,旅客在國慶長假期間赴港“掃貨”也要小心,在香港購買的物品帶入境,只有5000元的免征稅額度,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將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
海關總署在今年4月15日起,執行新的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按照新規定,如果旅客在香港購買的個人物品超過了5000元,超出的部分,每千克干鮑魚需征稅500元,每公斤燕盞需征稅3000元,而內地旅客經常購買的奶粉,如果需要計稅,則按照200元/千克的標準去估算奶粉的價格,然后按10%的稅率計稅,即每千克奶粉收稅2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0日起,深圳及拱北海關所有口岸當日多次進出境旅客所攜帶的物品,將執行與普通旅客不同的監管標準。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此前表示,對一天內進境超過1次的進境旅客或出境超過1次的出境旅客,第二次出入境,將不再享受5000元以下物品免征稅的政策。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 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www.zilovisoko.com/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