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廣東國稅:出臺企業出口退稅的十項措施)
【導讀】廣州代理記賬公司從廣東省國稅局獨家獲悉,該局于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采取稅收措施,支持外貿出口穩定增長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廣東企業出口退稅的十項措施。
廣東省國稅局表示,出臺《意見》是為了以進一步發揮好稅收支持外貿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推動廣東外經貿發展方式轉型升級,促進外貿出口持續穩定增長。
據廣州代理記賬公司了解,在《意見》中提出的十項加快出口退稅的措施中,最值得企業關注的是:
完善出口企業分類管理,加快A類企業退稅速度。在現行其他規定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降低A類企業出口額標準。將珠江三角洲地區A類生產型企業的年應退稅出口額標準由8000萬美元降為3000萬-5000萬美元;其他地區A類生產型企業降為1500萬-3000萬美元。優先受理、審核A類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并可憑比對無誤的報關單等電子信息辦理退稅。廣東省國稅局有關人士表示,這一措施舉將惠及更多的廣東生產性企業,讓更多的符合條件的A類生產型企業享受加快出口退稅的綠色通道。
在簡化出口退稅審核方面,減少退稅審批層級,對全年辦理出口退(免)稅額超百億元的地市,經地級以上市國稅局申請,報省國稅局批準,可將生產型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委托給具備條件的縣(區)級國稅部門審批。
在《意見》中還提出,完善出口退稅辦理情況通報制度,在繼續考核通報各地退稅審核率、審批率、退(調)庫率和計劃完成率的同時,對辦理出口退稅進度明顯低于本地同期出口額增幅的地區,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等。據了解,今年以來,廣東全省出口退稅進度呈現逐月加快的良好態勢。1月至8月,全省共辦理出口退(免)稅1666.52億元,同比增長10.55%。出口退稅的及時辦理,有力地支持了廣東出口企業應對當前遇到的種種困難,為推進廣東外經貿轉型升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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