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房產稅不應再擴大試點范圍)
【導讀】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表示,房產稅不應該再擴大試點范圍了。
“我個人認為,房產稅不應該再擴大試點范圍了。”在9月22日舉行的中歐商學院第三屆中國房地產業高峰論壇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表示。
近期,隨著房產稅擴大試點的傳聞愈演愈烈,與之相伴的爭論也不斷升溫。房產稅是否應該成為限購政策的替代方案以及房地產行業如何走出“治亂循環”的怪圈成為焦點話題。
據廣州代理記賬公司了解到,原中國建設部總經濟師兼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謝家瑾也認為,房產稅不是限購政策的理想替代方案,中國目前不具備征收物業稅的條件。
“第一,盡管中國在居民買房后的住房持有環節稅收缺失,但在生產建設交易環節的稅負相當高,第二,中國實行的土地出讓制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讓金,已經由購房者在房價中承擔了,開征物業稅會產生對土地使用的重復征稅。第三,物業稅是財產稅,中國的購房者僅僅擁有房屋所有權,對房屋所在的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屬于物權的范圍,即使要征收物業稅,也應該剔除土地的因素,只對房屋部分征稅。”謝家瑾解釋。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則認為,兩個“斷層”的存在讓房產稅“根本無法收”。
“第一個斷層是1998年的房改,它使很多人都有了房產。那時候房屋可能只有幾萬元,但現在上海、北京的房子值幾百萬。如果對這些房屋按照評估值而不是原值征房產稅,就是要按幾百萬元征收。這樣,就算房產稅稅率是0.5%或者是1%,也可能高于這些人的收入或者退休工資,能收得上來嗎?”聶梅生說,“第二個斷層形成在‘831大限’,2003年實行招拍掛之后,地價飛漲,像北京漲了5倍,這個斷層怎么彌補,這個斷層不解決,根本無法收。”
圍繞房產稅爭議折射出調控前景仍然不甚明朗,這也讓房地產開發企業飽受困擾。
朗詩集團董事長田明說:“我們的問題不是政策不變,而是政策太多變了,讓我們這些做企業的人,對未來沒有穩定的預期,不知道怎么做經營。所以我們只能采取中庸的做法。”
據媒體報道,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最近表示,房產稅的目的并不是唯一地為了打壓房價,實質上是以房產保有環節征稅,形成規范的經濟調節杠桿,包括對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合理激勵,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他同時認為,房產稅調節的效果不會在初期立刻明顯,但從長遠來看有正面效應。
謝家瑾建議,“增加供給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任何與增加有效供給方向和目標相悖的房地產政策出臺都應該慎之又慎。當務之急是增加用地供應,督促各地開工,加快城市配套,適當提高城市規劃的容積率,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支持群眾對住房的合理需求,支持開發商的合理融資。”
而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主張房地產業要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來實現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
而吳曉靈則建議加快農村建設用地入市,“國家壟斷城市住房土地供給,地方財政收入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必然推高房地產價格。讓農村建設用地和宅基地進入住宅用地市場,能增加城市住宅用地,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升,并且給農民以財產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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