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營改增”后企業原有定價體系面臨挑戰)
【導讀】一家企業獲得收益的勝算也往往體現在對于稅收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
“營改增”改變了什么?廣州代理記賬公司認為,對于企業而言,如果改變只是從去地稅局繳稅改到國稅局繳稅,那么企業的會計人員大可不必緊張失措。重要的是,“營改增”帶給企業和會計人員的改變和挑戰遠非如此。用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長、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的話說,“營改增”將改變的是企業原有的定價體系,甚至更多。
改革推進促使企業必須“充電”
在日前舉辦的中國稅收籌劃研究會第六屆年會上,“營改增”的話題備受關注。
當這項改革的試點僅在上海展開時,“營改增”并沒有讓全國的企業都感到如此不安。但此次擴圍,國家不光把試點區域拓展為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寧波市)、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8個省市,并在文件中規定了相應的時間節點:北京市應當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江蘇省、安徽省應當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福建省、廣東省應當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應當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
一場席卷全國的稅制改革頓時有了些洶涌澎湃的氣氛。
讓試點地區和試點行業的會計人員最先感受到改革氣氛的是,他們已經非常熟悉的開發票這件小事即將變得有點“小挑戰”。這種挑戰是從購買和安裝稅控機開始的。去稅務局遞交了材料登記購買、安裝稅控機的企業排起了長隊,去相關機構咨詢政策的企業也是絡繹不絕。
一家航空公司的財務人員向記者表示,“營改增”試點給他們的工作帶來很多變化。他們必須重新梳理適用于公司的相關稅收政策法規,并將原來業務處理的相關環節進行重新審視和安排,從而確保公司在改革之后能夠準確計稅并控制有可能帶來的稅收風險。
在學術界,有關“營改增”的研究也在不斷深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稅務系系主任艾華教授告訴記者,針對改革涉及到的相關問題的研究現在已經成了一個熱點領域,他們正在積極把研究成果集結成冊,以便于幫助企業更好地了理解改革中的相關政策變化。
廣州代理記賬公司認為,除了稅務局舉辦的培訓班,針對“營改增”的政策宣講會他們事務所已經辦了好幾期,企業對相關政策的變化和具體業務的處理非常關注。王進預計,由稅制改革帶來的旺盛需求或將成為稅務中介行業的一次發展機遇。要抓住這次機會,唯有依靠過硬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必須吃準吃透政策,為企業提供實實在在的稅收咨詢和籌劃建議。
企業原有定價體系面臨挑戰
如果從稅種特點來看,營業稅與增值稅的不同除了在于“抵扣”上,還在于一個是價內稅,一個是價外稅。“營改增”之后,企業就必須考慮原有的定價體系是否合理的問題。
許善達舉了一個例子,可以說明在“營改增”的當下,企業調整原有定價體系的重要性。
例如,一家運輸企業對外提供運輸服務,并與A公司簽訂了一筆100萬元的服務合同。
在原有稅制下,如果不考慮其他稅種及成本的因素,運輸公司要給A公司開具100萬元的營業稅發票,自己需要據此繳納5萬元(100×5%)的營業稅,剩余95萬元歸運輸公司支配。
在“營改增”之后,同樣不考慮其他稅種及成本的因素,運輸公司要給A公司開具的發票金額仍然是100萬元,A公司可以據其進行進項稅抵扣,運輸公司卻需要繳納9萬余元〔100÷(1+11%)×11%〕的增值稅,剩余的約91萬元歸運輸公司支配。
如此一來,運輸公司豈不虧了。
同樣是一單100萬元的生意,“營改增”后運輸公司不但稅負上升了,收入也減少了,遭受了雙重損失。
俗話說,變則通。如果運輸公司能夠熟練掌握“營改增”的相關政策依據,適當改變自己的定價體系,結果將大不一樣。
試想,如果運輸公司通過談判,把合同金額談到106萬元,那么,A公司可以據此抵扣約9萬元,運輸公司繳納了約10萬元稅款后,還可以剩余96萬元左右。如此一來,做了同樣的一筆生意,雙方都既沒有多繳稅,企業也沒有多花錢。
由上述案例可見,廣州代理記賬公司認為,由于有了“抵扣”因素,使合作雙方的價格博弈不再成為一場“零和游戲”。
一家企業獲得收益的勝算也往往體現在對于稅收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
由此,許善達希望企業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同時,應該更加關注稅制改革,了解稅收政策變化并注重稅收籌劃。同時,他也表示如果改革能夠加快推進,讓增值稅的整個鏈條連接起來,此番稅制改革的減稅效果將會更明顯。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 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www.zilovisoko.com/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