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國稅地稅合并難題待解)
【導讀】隨著“營改增”在全國推廣,地稅將面臨“業務被架空”的尷尬。國地稅能否合并,形成“大財政”體系成關注焦點。
廣州公司代理記賬了解到,明年“營改增”試點范圍將繼續擴大并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營改增”在全國范圍推廣,該部分稅收的征管部門也將從原來的地稅部門變為國稅部門;由于主體稅種營業稅被剝離,地稅部門無疑將面臨“業務被架空”的尷尬。國地稅能否合并,形成“大財政”體系成為關注焦點。
山東省地稅局一名內部人士向經濟導報記者透露,早在2009年提出在部分地區試點基礎上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時,國地稅合并的提議便開始流行,但至今一直沒有具體運作實施。
百丞稅務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朱自永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營改增”試點推廣給國地稅合并提供了契機,有利于推進“大財政”體系形成,從而加強部門協調、提高效率,但同時具有一定難度。
大勢所趨
“由于目前‘營改增’尚處在試點推進的初級階段,對地稅部門的職能與管轄影響并不明顯;加之完全實現‘營改增’需要較長時間,因此近期國地稅部門基本沒有合并的可能性。”中國財政學會理事、山東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導報特約評論員李齊云表示。
朱自永則表示,“營改增”的最終目標是用增值稅完全替代營業稅,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一改革過程勢必對以營業稅為主要征稅稅種的地稅部門影響較大。如果“營改增”推進速度較快,隨著試點范圍推廣,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國地稅分工合作的難題。
“在未來業務量銳減的前提下,維持現有分稅制的龐大體系在管理成本上顯然不夠經濟,地稅部門何去何從必將被提上議程,國地稅合并將是大勢所趨。”朱自永說。
據了解,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稅務系統被“一拆為二”,形成地稅、國稅之“雙稅衙”格局,并一直延續至今。
據統計,去年我國增值稅和營業稅相加占全國總稅收的42.5%,前者是國稅的主要稅種,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從全國范圍看,絕大多數省份的營業稅占地方稅收的比重都較高,特別是東南沿海等經濟發達地區服務業的占比更大。
“除‘營改增’帶來的合并契機,從國地稅分家以后的稅收成本上和行政效率看,建立‘大財政’體系勢在必行。”朱自永坦言,國地稅分稅制不僅提高了征稅成本,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問題,比如管轄權限交叉、管轄不明確給納稅人的稅收登記、申報與稽查帶來很多重復與不便。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即便不推行“營改增”,分稅制也亟待優化。
由于目前國地稅之間的信息共享不夠及時,特別是對于流轉稅和所得稅分屬于國地稅管理的納稅人而言,單一的國稅或地稅的檢查很難保證檢查結論的真實準確,影響了行政效率,也易形成管理上的空白。
據了解,自國地稅分家至今,兩大稅收系統的稅收成本是20年前未分家時的兩倍。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美國的稅收征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總額的0.58%,日本為1.13%,而我國接近8%。基于這一事實,實現國地稅部門合并無疑將會降低征稅成本,提高征稅效率,利好于納稅人降低成本。
合并難題待解
據上述山東省地稅局內部人士透露,最近有兩種較為流行的合并傳聞:一種是將地稅部門進行拆分,將原來涉及營業稅稅收的地稅業務人員劃歸國稅,再將其他人員分流到財政系統和社保系統,具體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地方性費用的征收工作;另一種則是將國稅總局重新并入財政部。
而從“營改增”試點地區的實際操作看,北京已明確企業原來在地稅部門繳納的營業稅改為在國稅部門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地方稅還需要在地稅部門繳納。從目前開展試點的其他地區看,也大多是國稅部門負責。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將國稅總局重新再并入財政部,是不可取的。稅收業務的壯大和各項體系的健全,與稅務系統單列出來密切相關。財政部是宏觀決策部門,稅務部門則是結合宏觀、中觀、微觀的執行部門。稅務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就某個業務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具有發言權。
談及國地稅合并的可行性,朱自永表示,當初提出分稅制的目的是強化中央財權,但以現在分配給中央的財政稅收,國地稅合并后仍能維持國家的財政運轉,同時更有利于稅收統計。而合并的難點在于人員的安排和中央如何處理地方政府的征稅權,這是短時間內無法實現合并的最大障礙。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 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www.zilovisoko.com/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